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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庇護所",共有1筆資料

法律如何幫助我的孩子,離開恐怖情人

為了因應恐怖情人的問題,《家庭暴力防治法》多次修正。並在2007年把「同居關係」納入《家暴法》內,2015年新增「恐怖情人條款」,只要遭受肢體或精神暴力,都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並尋求相關單位的協助與保護。沒有人會希望自己或家人遇到恐怖情人,但假如不幸碰到,可以向哪些單位尋求協助?除了申請保護令,還有什麼具體幫助?
2019-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