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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下一代成為新癮害世代,菸害防制修法全面啟動!

出處/ 2018年11月號/第376期 
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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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下一代成為新癮害世代,菸害防制修法全面啟動!
過去多年政府無心修法,讓臺灣菸害防制早陷入「不進已退」的困境,直到2016年衛福部陳時中部長及國健署王英偉署長雙雙上任後,確切體認符合世界衛生組織的《菸草控制框架公約》修法是維護下一代健康、對人民健康負責並與國際公衛接軌的前瞻作為,才全面啟動菸害防制修法。
 
臺灣雙十節當天,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於施政報告中宣布將全面禁止電子煙、加熱式菸品等新興菸品;次日由臺灣125個民間團體組成的「台灣拒菸聯盟」即召開記者會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兩位召委吳焜裕、陳宜民請託,盡速將超過11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排入議程。
 
2018年10月12日終身義工陳淑麗到衛環委員辦公室送交陳情書,高雄醫學大學前副校長陳宜民委員立即安排衛福部針對新興菸品危害做「專案報告」,並邀請臺大醫院家醫部郭斐然醫師破除菸商宣稱的新興菸品「減害迷思」,以及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教授提醒新興菸品修法的正當性及可行性。
 
令人感動的是,衛福部陳時中部長扛下壓力,不下十次強調要全面禁止新興菸品,不能讓下一代成為新癮害世代。加上終身義工陳淑麗帶領旁聽與現場請託,以及國家衛生研究院溫啟邦教授、亞太地區拒菸協會永久榮譽祕書長陳紫郎教授、臺北醫學大學高志文博士的媒體投書,逆轉了原本多位立委將促請開放加熱式菸品的情勢!
 
「減害菸品」是騙局
臺灣需要更有效的控菸政策
 
全球菸害防制政策不斷躍進,澳洲從2012年開始執行菸盒素面包裝,引起英、法等6國跟進效法;泰國、新加坡、澳門等相繼宣布全面禁止電子煙等新興菸品;香港則多次加菸稅後再規範入境只能攜帶19支菸自用,並擴大菸盒警示圖文面積至85%,特首更直接宣布將全面禁止新興菸品!
 
臺灣從2002年起有專責菸害防制主管機關後,卻未見行政首長挺身公布有效的控菸政策,讓在臺年營業額700億元的日本菸商有機可趁,不但成功闖關設廠,還接連發生重製庫存菸品,再竄改有效日期等違規事件。菸商這兩年更不斷以「減害菸品」概念對醫界毒物科大老、環工教授、醫療專業高層等進行遊說。
 
猶記1964年美國衛生部發表全球首份菸害報告後,菸商立即推出「『減害』的淡菸」,接著全美數以千計的醫藥公衛專家站出來為其背書,直到1980年代後才知道都是「菸商的騙局」,可是為時已晚,因誤信淡菸未戒菸而死的人已無法計數。菸害防制經過半世紀的宣導、戒治與政策控管,在已開發國家已有明確成效,但在開發中國家,菸商勢力仍持續擴充。
 
未來將有160萬名吸菸者
死於吸菸行為
 
目前全球高達11億人口受到菸品毒害,臺灣吸菸人口從500萬降至現在320萬,若依世界衛生組織證實「每2位吸菸者中有1位將死於其吸菸行為」來估算,未來將有160萬名吸菸者死於吸菸行為,我們不能再讓有害的新興菸品荼毒下一個世代,遭受舊菸害與新癮害雙重威脅。
 
反對新興菸品的3大理由:
 
面對菸商要求政府開放加熱非燃燒新興菸品,郭斐然醫師指出反對新興菸品的3大理由:
 
1. 臺灣要求瘦肉精零檢出,但政府為何要開放「菸商聲稱減害」的有害新興菸品? 
 
2. 開放新興菸品,尼古丁成癮代代相傳,讓世代子孫無法脫離菸癮?
 
3. 菸商刻意將吸菸者分成「可以戒菸」及「無法戒菸」兩種人,是行銷新興菸品的手法,沒有科學根據。
 
此刻臺灣最迫切的是完成「菸害防制法」修法,「行政院版」及陳曼麗委員、柯志恩委員等代替台灣拒菸聯盟提出的「民間團體版」都已進入立法院完成一讀。加上公衛前輩陳宜民老師及衛環委員們的齊力協助,必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歷史性的修法工作。
 
台灣拒菸聯盟提出的菸害防制法7大項修訂內容
 
1. 菸品容器正反面印製85%警示圖文並採素面包裝。
 
2. 室內公共場所及工作場所全面禁菸。
 
3. 禁止菸商具名贊助並加重違法罰鍰且增訂累犯罰則。
 
4. 全面禁止加味菸。
 
5. 全面禁止電子煙、加熱式非燃燒菸品等新興菸品。
 
6. 禁菸年齡提高至20歲。
 
7. 並根據WHO的FCTC 5.3條之規定,明文禁止菸商干擾公衛及菸害防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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