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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專欄 林耕新 心理健康應導入社區概念

心理健康應導入社區概念

出處/ 2010年3月號/第280期  
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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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應導入社區概念

目前高雄市衛生局主導推動高雄市民心理健康,僅由醫政科裡一個股來負責社區精神醫療、自殺及憂鬱防治等相關業務,尚無法成立心理衛生科來進行。至於公部門推動的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及自殺防治中心,人力和經費更是嚴重不足。

 

   值得注意的是,公部門大部分推動心理健康的經費,都集中在醫療院所辦活動、做篩檢;各區衛生所對於心理健康活動則著墨甚少,頂多量血壓、或鼓勵民眾做運動。許多研究顯示,醫院並不是治療精神疾病最適當的地方,而且一般民眾的心理健康促進活動,怎能全丟給醫療工作繁重的醫院來承擔?

 

   在心有餘而力不足的情況下,相關部門在推動心理健康上更應導入「社區」概念。社區協同防治的概念,是最有效率且符合成本效益。由在地人長期在社區內推動辦理心理健康宣導,主導在地感興趣的議題,建立支持系統後,自然能降低自殺率。

 

   根據2003年世界衛生組織(WHO)心理健康服務的理想組合,由非官方團體推動基層心理健康照顧,是需求最大且花費最少;其次是基層開業診所;再者是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及綜合醫院精神科;精神專科醫院則位於金字塔的頂端。但相關當局卻將大多數的預算投注在已出現疾病之處(精神專科醫院的心理照顧),並不符合「預防重於治療」的原則。

 

 未來,非營利組織團體深入社區推動心理健康將為必然趨勢。社區心理健康的推動如同社區營造,是一種由下而上、自發性的概念,公部門擬定發展策略後,執行上可仰賴民間的非營利團體共同投入、集結專長領域,協助訓練心理專業志工。

 

心理專業志工如同社區內的種子,可協助社區個案重建生命、盡早回歸社會,一般民眾也能藉此服務,更深入瞭解心理健康的維持,影響周遭的親友,進一步發揮功效。

 

因此,當心理專業志工回到所屬社區深耕推動健康之促進,透過自身對社區的瞭解與認同感,並運用所學連結社區資源,在可預見的未來,社區民眾的心理健康將可深根茁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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