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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專欄 劉嘉逸 風災後,怎麼幫災民走出傷痛

風災後,怎麼幫災民走出傷痛

出處/ 2009年9月號/第27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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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災後,怎麼幫災民走出傷痛

切入恰當、有為有守、資源整合方為成功的心理衛生服務……

 

莫拉克颱風造成八八水災重創台灣,災難醫療(disaster medicine)再度成為關注的主題。實際上,除了緊急救護、個案後送、創傷醫學等急救醫學外,精神心理衛生亦屬災難醫療的一環。


筆者服務的醫院精神科自921震災後即成立重大災難應變小組。參與多次災情的精神醫療服務。在此分享大規模天災的精神心理衛生支援經驗,除專業考量外,還應掌握的重點:


1.    介入時機宜適當:重大災難後民眾可能出現急性壓力症或創傷後壓力症,心理衛生協助即早介入是對的,然社區重大災難初期需求為傷患搜救及內外科醫療,心理衛生專家過早投入,豪無用武之地。921震災時就有心理專業同仁過早進入災區,食宿補給出問題,差點成為災民,宜引以為戒。大致上災難後第3天,才開始有精神心理衛生服務的需求。


2.    心理衛生協助應分層級、分階段:對大部分災民而言,心理方面的需要主要是傾聽、陪伴跟支持。國內慈善、志工團體、基層行政人員(如鄰里長)第一線的心理支持都作得很好,高危險個案的發現與轉介也很在行,精神心理衛生專業人員應著力於「個案」的診治。據我們的經驗,大災難初期以失眠、急性壓力症與因災難中斷治療的個案為多,他們需要的是藥物治療,故初期以精神科醫師為支援主力,一週後心理與諮商專業的需求逐漸上升。故精神心理衛生應依不同時段作調配。


3.    「物質及制度面的協助」重於「心理協助」:研究顯示災後居民急性精神心理問題與個案原先個性及精神狀態最有關聯,復健期除前述因子外,也與後續環境壓力有關(如社區解體、失親、失業、無居所)……沒房子住,再多心理諮商有何用?故重大天災的復健應是「物質重建」第一,「社區重建」第二,最後才是「心理重建」。精神心理服務應有為有守,勿過度膨脹。


4.    救災人員心理健康應受關照:當大家關注於災民與受難者時,常忽略另外一群人——參與救災的救難隊、軍、警、消、公、工、醫、心理、志工……甚至媒體記者。除了向他們致上最高敬意外,別忘了,他們也承受極大壓力,實際上因持續救災,他們的身心壓力可能甚於災民,在災難醫學上,他們也屬於創傷壓力症的高危險群。故救災者的身心健康與安全也應受到關心與照顧。


5.    資源宜整合: 921震災時不少災民在精神心理衛生上頗受「複式支援」之苦,常常一戶人家有好幾個單位造訪,一下子社工專家、一下子心理專家、一下子某醫院精神科(因該醫學中心認養該災區)、一下子又另一家醫院精神科(因該院所在的縣市也認養該災區),除了擾民外,也造成資源浪費。震災水災屬社區大災難,幅員遼闊,復健期長,服務的質量需求高,人力調配及服務的可及性(如交通)皆是一大考驗,資源整合絕對必要。整合包括「縱向」(中央與地方),與「橫向」(公益團體、學會、機構等)。筆者認為,只要地方心理衛生體系及精神醫療網恢復運作,外地資源即應與地區機構合作,轉為後送支援角色,接受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指揮調度,如此才能避免資源重複,提供最有效率的服務。


台灣位處歐亞板塊和菲律賓海板塊的交界,屬亞熱帶季風區,又是降雨季節不均,河川流量變化大的荒溪型地型,震災風災水災勢難避免,除了政府相關單位在防災救災的建設與機制上應更加強外,學界對於災難醫學、災難心理衛生也應投入更多心力,以維護美麗寶島子民們的身心健康。

 

圖片來源: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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