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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菸害比紫爆更傷人,推動「室內場所全面禁菸」刻不容緩

出處/ 2016年12月號/第355期 
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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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菸害比紫爆更傷人,推動「室內場所全面禁菸」刻不容緩

空氣中存在許多污染物,其中漂浮在空氣中類似灰塵的粒狀物,稱為細懸浮微粒(particulate matter, PM),若直徑小於或等於2.5微米(μm)的粒子就稱為PM2.5,單位以微克/立方公尺(μg/m3)表示。由於PM2.5的直徑還不及頭髮粗細的1/28,非常微細可穿透肺部氣泡,並直接進入血管中隨著血液循環全身,故對人體及生態所造成的影響,更是不容忽視。

 

目前臺灣PM2.5預警值為71微克,也就是俗稱的「紫爆」,遠超過美國環保署規定的PM2.5紫爆點150至250微克,加上政府不斷呼籲民眾,若達到紫爆點就必須減少外出、外出也須戴口罩,並停止學童戶外活動等,雖然達到警示功能,但對於活動量本來就不足的學童,以及各種經濟社會活動所產生的巨大衝擊,卻沒有通盤的考量與建設性的規劃,甚至忽略了室內最嚴重的空氣污染源──二手菸與三手菸的危害!

 

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簡稱IARC)已認定二手菸內含81種致癌物,包括11種一級致癌物。而吸菸釋放的物質比PM2.5還要小,室內二手菸PM2.5濃度甚至比大氣中PM2.5濃度高出數倍至20倍。例如,在一個五坪大的房間,只要有人吸兩支菸,其二手菸引起的PM2.5,就超過500微克,是臺灣所謂大氣紫爆71微克的7倍!

 

對於空污PM2.5,臺灣民眾都知道要減少外出或戴口罩,但餐廳、旅館、商場卻仍設立室內吸菸室,酒吧甚至完全不禁菸。究其原因,正是目前臺灣現行的《菸害防制法》僅規定「大部分室內公共及工作場所全面禁菸」,但並未禁止百貨商場、餐廳設置吸菸室,而半戶外開放空間的餐飲店及夜店酒吧更沒有禁菸規範。

 

世界衛生組織(WHO)積極建議各國必須制定相關法律,並積極採取有效的行政措施,來保護人民在室內工作及公共場所、交通工具上免於二手菸、三手菸的危害;且建議無菸環境政策應「由內而外」做起,也就是先推行室內百分百禁菸,再擴展到戶外不妨礙他人的定點,設置吸菸區。

 

目前全球已有19個國家執行室內公共及工作場所100%禁菸,而鄰近臺灣的香港自2007年開始執行「室內公共及工作場所全面禁菸」,2009年修法擴大禁菸範圍,包括賭場、酒吧、夜總會、桑拿及麻將館全面禁菸;澳門2012年起實施大部分公共場所禁菸,2014年再修法規定賭場禁菸,但中場可設吸菸室,2015年元旦起酒吧、舞廳、蒸氣浴室及按摩院等室內公眾場所全面禁菸。

 

其實預防肺癌最重要有效的方式,應從杜絕室內二手菸害為優先,近幾年臺灣政府只是不斷推動戶外禁菸的工作,明顯與WHO的方向不一致。臺灣應盡速跟上國際腳步,推動「室內公共及工作場所全面禁菸」,落實「由內而外」的場所禁菸政策。

 

此外更重要的是臺灣菸害防制法已經年「九」失修,臺灣也從30年前的菸害防制模範生迄今被其他各國迎頭趕上,臺灣唯有儘速符合國際公約FCTC,進行全面性菸害防制修法,做到「室內公共及工作場所全面禁菸」、「禁止菸草產業具名贊助,並對菸草產業違法廣告、促銷及贊助,增訂累犯者罰則」、「菸品容器印製85%警示圖文並採素面包裝」、「電子菸納入菸害防制法管制」、「禁止加味菸」、「取消免稅菸品」、「訂定公務員與菸草業互動時應遵守之行為準則」「每包菸再加徵60元菸稅」,才能使菸害防制工作效果整體提升,確實防制菸害、預防青少年吸菸、有效維護國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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