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誘惑青少年使用風潮於全球引爆,有家長擔心孩子受到朋友引誘而嘗試,不小心觸犯法條而不自知,究竟從國外攜入、販售電子煙、加熱菸違反哪些法規?水果味、奶味的煙油是合法的嗎?
小威的媽媽最近好煩惱,念高職的兒子認識一個新朋友,常分享電子煙、加熱菸的好處,不會燃燒、不會產生焦油,也不會有二手菸影響身體健康,還問小威要不要試試,可以帶他到夜市選購。小威媽媽知道後操心不已,搜尋電子煙相關資訊,發現原來在台灣,電子煙並不合法,她十分擔心,怕小威因為好奇,觸犯了法律而不自知……
從國外攜入、販售電子煙、加熱菸違反哪些法規?
均衡法律事務所所長李鳳翱律師表示電子煙、加熱煙目前並沒有專法規範,而是分屬在菸害防制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藥事法三種相關法規中,會依違反要件進行處分。
■無論國內製造、國外攜帶,或在淘寶網、夜市、實體銷售據點販售電子煙、加熱菸:
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4條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也就是說,就算形狀與傳統紙菸不同,可能是糖果、點心類,或任何形狀的菸品都是不合法。由於電子煙、加熱菸霧化器的形狀千變萬化,甚至被很多人視為時尚品,煙油種類也多不勝數,有水果味、食品味、奶味、酒味等,但都是不合法。(延伸閱讀:無尼古丁危害小?澳洲檢驗電子煙多達164種有毒化學物質!)
■若煙油含有海洛因、大麻毒品成分:
由於海洛因是第一級毒品、大麻是第二級毒品,會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屬於重罪。以大麻為例,販售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若煙油含有尼古丁成分:
由於尼古丁屬於藥品,必須向衛生主管機關申請藥品查驗登記,取得藥品許可證,才可以製造、輸入或販售,若沒有許可證就是違反《藥事法》,依據第八十二條規定:「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若違法販賣、供應經判定屬實,依據第八十三條規定:「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若電子煙宣稱「有助戒菸」、「減少菸癮」或「減輕戒斷症狀」等醫療效果:
以上宣稱文字也須申請藥品許可證才合法,若沒有許可證,即違反藥事法第六十九條規定:「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多年來針對電子煙、加熱菸這類新興菸品是不是法律上規範的「菸品」,一直多有正反兩面的爭議。反對電子煙、加熱菸列為菸品的人士,主電子煙不含菸草,也不是霧化器,只是一個菸品使用平臺,不應禁止,應該合法化。
但贊成列為菸品的人士很憂心,因為電子煙使用的煙油是添加物,由於添加物是自行添加,成分又日新月異,會增加許多不可控因素,有些是「獨樂樂不如眾樂樂成分」,有些則是「獨害害不如眾害害成分」,因為不可控及危害性兩個因素都很高,應從源頭嚴格規範及防治,全面禁止製造、輸入、販售、供應才是良策。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目前仍卡在行政院,但若三讀通過之後,電子菸、加熱菸等新興菸品均會被納入規範,會全面禁止製造、輸入、販售、供應,吸菸年齡及購菸年齡從現行18歲提升至20歲,酒吧、夜店也將納入禁菸場所之列,而且祭出重罰,違法者最高罰緩金額從5萬提高至5000萬元。
電子煙違法,為何還有販售據點?
網路、臉書私密社團、夜市也能買到?
不少人覺得奇怪,明明不合法,為什麼不論成人、青少年,還是能透過網路或實體店面購買使用?李鳳翱律師表示,法規已經禁止,市售電子煙就是不合法產品,在台灣看得到的電子煙,有可能是國內違法製造,或是夾帶進海關,無論是在臉書不公開社團、透過實體店面、網路地圖或夜市販售,都屬於「違法行為」,會受到處分,但有利可圖之下,有些廠商、賣家及個人為了利益,還是會鋌而走險。李鳳翱律師表示,民眾可以持具體事證(時間、地點、圖片),向各縣市政府檢舉。(延伸閱讀:健忘、注意力不集中?電子煙害你提早「腦霧」成金魚腦!)
李鳳翱律師呼籲,電子煙的成分有很高的不可控因素,不要在好奇心驅使下持有及吸食,讓自己深陷、觸犯法規而不自知, 雖然有人會說「因為不瞭解煙品裡面含有什麼」,企圖規避觸法,但這是屬於法律「未必故意」心理狀態,不代表不用負法律責任,還是會依觸犯條例進行處分。
在夜市、網路買電子煙,個人持有、吸用會觸法嗎?
有些人逛夜市,尤其是青少年看到形狀像菸的「霧化器」覺得很新奇,會好奇買來嘗試「吞雲吐霧」的效果,目前電子煙在台灣是違法商品,販售是違法行為,但個人持有、吸用會觸法嗎?
李鳳翱律師表示,目前對個人持有或吸用電子煙,沒有明確法源開罰,但是各地方政府,例如新竹市、台中市已先後通過〈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其他的縣市政府,例如: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嘉義市、宜蘭縣等也已研議出電子煙管理草案,禁止未滿18歲者吸食、使用或持有電子煙,違反者會予以罰鍰。
在公眾場合抽電子煙、加熱菸會觸法嗎?
有人以為菸害防制法沒有規定公共場所禁止吸食電子煙或加熱菸,其實不然,李鳳翱律師指出,目前各地方政府,例如新竹市、台中市已經規定電子煙禁菸場所,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嘉義市、宜蘭縣也即將跟進,舉凡高中以下學校、大專院校各個室內場所、博物館、美術館、各個醫療機構、餐飲店、超商、騎樓、觀光橋與校園周遭都有禁止,詳細條例可以查閱各個縣市《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違反者會有罰則。(延伸閱讀:英研究:12.3%新冠肺炎痊癒者5個月內罹病逝世 醫籲戒菸減少社交群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