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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調味酒九成未標示熱量,不知不覺喝胖了!

出處/ 2015年11月號/第343期 
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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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調味酒九成未標示熱量,不知不覺喝胖了!

食品資訊的完整及透明化是保障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目前各類包裝食品與飲料都有詳細的熱量與營養標示,甚至連手搖杯等現場調製飲料從2015年7月31日起也必須標示糖添加量;但水果啤酒等調味酒,卻連基本的成分及熱量標示都沒有要求!立委趙天麟、田秋堇與董氏基金會於2015年5~8月間調查110支市售調味酒,發現以下疑慮:

 

73%未完整標示成分
喝下什麼不確定? 

調查發現73%品項未完整標示成分,常見漏標者依序為:香料、糖、果汁、二氧化碳、防腐劑、抗氧化劑等;或未詳細標示內容物或添加物之內容,例如:調味劑、西式烈酒、酸味料、氣泡水等;如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來看,完全不合法規。其中另有8款品項則完全未標示成分,包括:布列塔〇經典微氣泡甜蘋果酒、SMIR〇 ICE、貝禮〇香甜酒、派〇櫻桃氣泡酒、JI〇-草莓氣泡酒、JI〇-接骨木氣泡酒、金獎典〇-氣泡白酒、金獎典〇-草莓氣泡酒。其實部分國外進口品項,在原外文罐身上有標示完整的成分內容,但進口到臺灣後,因法令無規定,就沒翻譯標示出來。

九成以上未標熱量
不知不覺喝胖了! 

調味酒的熱量、含糖量不低,調查中卻有98%沒有中文標示熱量、94%沒有中文標示含糖量,消費者可能因此無戒心,不知不覺喝多增加身體負擔!舉例來說:

●   CHO〇蝶〇經典梅酒(650ml,酒精15%),每罐熱量1365大卡、含糖195g;即使是一小罐50ml,每罐熱量也有105大卡、含糖15g

●   詩莊〇蘋果酒-金黃蘋果(330ml,酒精4.5%),每罐熱量244大卡、含糖40g

●   Somers〇夏〇蜜梨子酒(330ml,酒精4.5%),每罐熱量240大卡、含糖39g

●   台〇啤酒果微〇-白葡萄(330ml,酒精3.5%),每罐熱量221大卡、含糖39g

●   三得〇ほろ〇い微醉雞尾酒-白色沙瓦(350ml,酒精3%),每罐熱量210大卡、含糖38g

●   ASA〇調〇聖手雞尾酒-藍色海洋(350ml,酒精4%),每罐熱量224大卡、含糖36g

●   詩莊〇蘋果酒-接骨木花(330ml,酒精4.5%),每罐熱量224大卡、含糖35g
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中心主任許惠玉表示,長時間攝取太多糖,會增加肥胖、齲齒、高血糖、高血脂、脂肪肝、代謝症候群及部分癌症的發生風險,還會加速細胞老化。另外,糖也易使人上癮,並伴隨負面情緒、憂鬱、過動、暴力;以及行為上的改變,如增加酒精和其他藥物的濫用傾向。

消費者有知的權利
調味酒應標示成分

品項中所含各項內容物,應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標示,詳實展開標示各別原料名稱。其中屬二種以上混合物者(即複合原料),亦應展開標示。
●   食品添加物不得僅以功能(用途)名稱標示,屬二種以上原料混合時(即複方食品添加物)亦應展開標示所含各別名稱。

●   應於包裝上標示該包裝所含之熱量、含糖量,讓消費者得以合理的認識並依需求選購,也是業者對銷售量負責任的一種態度。

●   部分調味酒產品已有標示果汁含量,但字體相對小且不清楚,且此標示仍未強制,應比照「宣稱含果蔬汁之市售包裝飲料標示規定」,於外包裝正面顯著標示原汁含有率或「果汁含量未達10%」等同意義字樣;未含果汁之產品品名應標示「口味、風味」或等同意義字樣,並於外包裝正面顯著處標示「無果汁」或等同意義字樣。
立委田秋堇表示,消費者有知情權與選擇權,將提案修《菸酒管理法》第32條,比照食管法要求標示全展開。立委趙天麟強調,如日本多款酒類都有自主標明熱量、糖量等營養標示資訊,但進口臺灣後,卻被中文標籤貼紙遮住;在完成修法前,主管機關應輔導業者至少不要用中文貼紙覆蓋在原有的營養標示上,讓資訊透明化。另外,財政部也應要求國營的臺灣菸酒公司首做表率,從台啤開始主動完整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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