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氏基金會2019年初調查發現,許多市售產品包裝上會標示「微甜」、「低甜度」等字樣,但其所含糖量卻可能比想像中來得高,幾乎都超過政府規範中「微糖」、「低糖」的標準!
根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規範,產品如果在包裝上標示「微糖」、「低糖」時,固態和半固體產品每100克含糖量應小於5克、飲品每100毫升含糖量應小於2.5克。
雖然「甜味」屬個人主觀感受,但當食品包裝上標示「微甜」、「不甜」時,很容易被消費者當作選購時的參考依據,進而使消費者混淆或造成誤導;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食品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故董氏基金會也呼籲主管機關釐清規範,為民眾健康把關。
2021年7月起食品標示「微甜」
須符合「微糖」規範
食藥署經過相關會議討論,已於2019年10月公告新制,考量消費者選購食品時,將產品標示之甜味宣稱,視為糖含量高低之參考,未來「包裝食品」如標示「微甜」、「無甜」等字樣,須符合「無糖」、「微糖」之規範;為給業者緩衝時間,新制自2021年7月1日起生效,以產品產製日期為準,若違反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5條及第52條,處新臺幣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等。不過,新制僅針對包裝食品,還未納入手搖飲料。
泰國全民減糖再加碼
10月起加倍徵收含糖飲料稅
泰國飲食嗜甜,與其他亞洲國家相比,糖是泰國的餐廳和攤販上最常見的調味料之一,除了飲料甜度相當高,泰國人還喜歡在餐點中加糖食用。根據2018年的一篇研究回顧顯示,聯合國糧農組織(FAO)分析發現,泰國人2007年平均每日糖攝取99克,約396大卡,至2011年則上升至108克,約431大卡,是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每日糖攝取上限最好低於25克的4倍多,而糖的來源大部分為含糖飲料。因此,泰國政府從2017年9月16日起開始對含糖飲料徵收新的消費稅,希望藉此降低泰國人的糖量攝取,也成為亞洲第一個對含糖飲料課稅的國家。
泰國政府將徵稅計畫分為4階段,每兩年逐步調漲稅款,分別為2017年9月16日〜2019年9月30日、2019年10月1日〜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2023年10月1日後,希望循序漸進控制國民的糖攝取量。含糖飲料徵稅政策實施至今已兩年,進入第二階段,從2019年10月起〜2021年9月底加倍徵稅:飲料每100毫升含10〜14克糖,稅將從50分泰銖加倍到1泰銖;飲料每100毫升含14到18克糖,稅將從1泰銖加倍到3泰銖;飲料每100毫升含18克以上糖,稅將從1泰銖加倍到5泰銖;飲料每100毫升每100毫升含8到10克糖,維持30分泰銖;飲料每100毫升含6到8克糖,維持10分泰銖;飲料每100毫升含6克以下糖,維持免徵含糖稅;會被課徵加倍稅率的含糖飲料多為碳酸軟性飲料、即飲綠茶、咖啡、能量飲料和果汁。
泰國政府估計此階段加徵的含糖飲料稅,將可增加15億泰銖的稅收;其發言人表示,目前30歲以下、60歲以上的消費族群在購買飲料時會比較注意糖份攝取,但上班族仍多半喜歡購買含糖飲料。另外,有愈來愈多廠商也更加仔細標示產品的含糖量和成分,從以往只有60〜70樣,增加到目前的200〜300樣。但為了避免失去客群,多數飲料廠商應對徵稅的措施,並不是降低現有產品的含糖量,而是另外推出含糖量較低的產品。